备 注:
1.奖学金发放范围为统考第一志愿报考上海财经大学MPAcc(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)学生。统考排名出现同分情况时,则依照“综合分、外语分依次孰高”原则。
2.奖学金于学生入学后分两次发放,分别为第三和第五学期,每次发放比例为已缴纳学费占全部学费比例,按照相关税收政策执行。获得奖学金学生在就读期间如出现未按时按比例缴纳学费、违纪、退学等情况,则视为放弃对应奖项。
3.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。
备 注:
1.奖学金发放范围为统考第一志愿报考上海财经大学MPAcc(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)学生。统考排名出现同分情况时,则依照“综合分、外语分依次孰高”原则。
2.奖学金于学生入学后分两次发放,分别为第三和第五学期,每次发放比例为已缴纳学费占全部学费比例,按照相关税收政策执行。获得奖学金学生在就读期间如出现未按时按比例缴纳学费、违纪、退学等情况,则视为放弃对应奖项。
3.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。